我確實是固執,固執的在心裡跟自己打了一百遍的仗,最後還是要告訴你老娘沒事。說真的也確實是沒甚麼事,不過就是有種被激到的感覺,那種感覺用國語來說,我們叫做“不尊重”。但這其實也無所謂,就像那個吃了一顆維他命,以為自己用愛人的能力去交換成功的能力的成功生意人一樣。其實很多事都只是自己的選擇,確實是我自己選擇了放棄朋友的能力,我的朋友幾乎都是沒有交集就淡掉了。所以我總說,“不論是愛情或是友情,時間和密度是成反比的, 親密度越高,時間就越短”我用這套理論來解讀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跟任何人交往超過一年半(最近,就看看有沒有一年半,是的,是八月,請在九月來問我是單身還死會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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